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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靈修的經文是哥林多前書11:2-16 (v.1以內容而言可以被歸在第十章),
感慨許多也收穫許多。

想了一下, 搞不好這段經文是整本聖經中我一直以來最不認同, 覺得最莫名其妙的一段經文呢

---當然, 我可以用那是當時候的風俗民情來解釋這段經文的存在,
不過我想不出任何理由 神會放一段會因為時間而過去, 並且明顯支持男尊女卑的的話語在聖經上。
特別, 當我過去一直活在男人建構的社會價值觀與人際互動中, 對於女性的要求與期待的標準下, 做為一個”不合格的女人”。


從小到大,周圍的聲音(yap, including church, no doubt), 直接或間接的常告訴我, 我的個性與能力(好像還外加理性)是我的缺點。記得有太多次, 我的堅持與原則, 使我被歸類在不討人喜歡的女生之列。反觀舉凡沒什麼意見的, 或很聰明的不說出自己的意見的女生, 則被歸類成"識大體溫柔的好女人"。
我雖然好像默認了, 可是在我裡面有另一個聲音卻細細告訴我, "其實, 我覺得還不錯啊….能夠堅持原則…很棒啊…能夠說出對的事, 能夠表達自己, 很棒啊….那為什麼沒有人覺得這樣很棒呢…可我覺得我很棒欸! 我覺得 神一定也很以我為榮欸…..”

還記得去年暑假尾端, 短暫的回台灣的時候, 和台灣的好朋友們分享整個暑假我看”麻雀變鳳凰”的收穫, 並經歷到intern時被認同自己這樣的個性在一個女生身上是舒服是很好的, 這樣大的醫治時, 我其中一個男性朋友回答我, 他不太了解我的感受, 他還是覺得我的個性應該還是要改一下。我記得當我聽到這個回答時瞬間有種, "啊, 果然, 期待太大了, welcome back to Taiwan, and see, it's typical reaction for a typical Taiwanese guy*...."的了然。No complain, 我是在這個環境下成長的, 也愛我的家。不過, 人, 還是要經歷了環境與經驗的變動, 才會有價值觀的更新。



Anyway, 這段經文, 即便是女人蒙頭的那一段, 還是有他的啟示, 感謝 神。不過更感謝 神的, 是讓我在這樣一段經文中, 在這個時點, 看到祂造女人的心意。V.7 ” 男人….是 神的形象與榮耀, 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所以 神造女人, 看著祂所造的女人, 是榮上加榮的, 是祂終極的榮耀。


我想, 我還是會繼續很認真的用我所認知到學習到的"正確", 去活岀那樣的榮耀,
願 神幫助也教導我, 讓我全然擁有祂造我的心意。Amen。










* 回來香檳後, 曾有機會跟來到美國求學的台灣男人聊到這個主題, 他也一樣catch不到point, 唉...難怪幾個女性朋友聊天時都會說交往不要找台灣男人........^^"
















Captivating
後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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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shan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